融教〔2020〕342号
全市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:
2020年12月2日是第九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。公安部、中央网信办、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应急管理部和共青团中央决定,从即日起至12月底,在全国组织开展以“知危险会避险、安全文明出行”为主题的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活动。经研究,现将《福清市教育系统组织实施第九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福清市教育局
2020年11月11日
(此件依申请公开)
福清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印发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积极倡导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理念,组织实施好2020年第九个122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,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
知危险会避险、安全文明出行。
二、时间安排
即日起至12月1日为前期预热阶段,启动宣传造势;12月2日至12月8日(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)为集中宣传阶段,形成宣传热点;12月9日至年底为持续推进阶段。
三、工作目标
紧密围绕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,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(减少事故死亡总量、防控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)、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等部署要求,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阵地宣传,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,提升全民交通文明素养和安全防护能力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努力增强师生出行的安全感、幸福感和获得感。
四、工作措施
(一)开展交通安全宣传。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,推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、安全知识进校园、进课堂。要组织召开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动员会,发放一封《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》,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,同时上一节交通安全主题团(队)会。
(二)开展“小手拉大手”活动。各校(园)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,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交通法规,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,告诫家长不租用、雇佣未经备案、登记、无营运资质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,同时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违法违规车辆,不骑电动车、摩托车。鼓励和支持师生、家长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,但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安全隐患和商业目的的活动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要组织开展交通公益宣传活动,针对本校交通安全问题状况,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益活动,积极劝导家长、学生安全出行,增强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的风险防范意识,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事故。
(三)校媒联动宣传造声势。各校(园)要联合电视、广播、报刊等新闻媒体,以及网络社交、直播平台、出行导航、新闻资讯等新媒体,通过增设节目、设立专栏、开屏展示、话题互动、热点推荐等形式,集中推送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内容,共享带有122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标识(附件)的公益宣传片、宣传海报等,在媒体黄金时段、重要栏目滚动刊播,运用官方微博、微信和抖音等自有阵地宣传展示;积极配合央视和省市媒体《平安行·2020》《安全与你同行》等相关节目录制并组织交通参与者收看;用好新媒体平台,围绕“知危险会避险”、“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”、“平安行2020”等话题词,策划主题互动、参与H5接力宣传等指尖文明传播,坚持大小屏互通、网上下联动,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,保持话题热度不减,形成矩阵宣传效应。
(四)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状况。各校(园)要主动与辖区交警联系,对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识、人行道等交通设施,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。
(五)强化校车安全管理。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,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,做到一车一档。要组织召开一次乘坐校车学生家长会;配合相关职能部门,扎实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检查,重点排查校车行驶道路两边的标识、警示标牌、隔离护栏、车辆减速设施等建设情况、校车“六定”管理模式落实情况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等,发现问题,要及时进行整改。
(六)发挥志愿者作用。各校(园)要发挥平安志愿者队伍作用,上下学期间,在校园周边主要路口,引导学生有序通过马路,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,减少交通安全隐患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部署,统筹推进。各校(园)要将122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作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能力、改善道路交通环境、推动校园文明进步的重要契机,积极争取当地镇街党委和政府支持,将主题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统筹部署,召开专题会议,制定细化方案,细化责任分工,形成工作合力。
(二)通力协作,部门联动,共同参与。各校(园)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,将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与本校(园)职责任务进行对接,优势互补,相互促进,全盘联动,组织多部门、融媒体广泛宣传,形成“党政主导、部门协同、师生参与”工作局面,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、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。
(三)创新举措,规范运作,增强实效。各校(园)要立足当地区域特点和道安综治工作基础,针对不同受众群体,运用好不同媒体、载体,丰富活动内涵,创新宣传模式,真正把“知危险会避险、安全文明出行”的年度主题讲深说透,推动入脑入心,成为交通出行的行动指引。强化品牌意识,善用民智创意,统一规范使用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标识,围绕人、车、路策划制作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公益广告、海报挂图、趣味程序等主题宣传资料,不断提升师生对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的认知度。
请各校(园)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发送至未保办邮箱(fqjyjwbb@163.com),12月7日前将主题活动总结(含照片)发送至未保办邮箱。完小校、民办园材料分别由中心校、中心园汇总后上报。联系人:林永光,联系电话:85159762。
附件:第九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标识(LOGO)(百度网盘链接,提取码:fjjj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