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
《关于征集2017年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》
各中小学、职业学校:
现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《关于征集2017年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》(闽政教督〔2017〕3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校即时将本通知转达给相关的责任督学。各责任督学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,积极撰写督导工作实践案例。
一、每位责任督学至少撰写1篇督导工作实践案例。案例要确保真实性,突出实践性,可供推广、借鉴,力戒空话套话,切勿抄袭。具体格式可以参考《责任督学在行动—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集》一书。(责任督学可到福清教育督导室领取此书)
二、6月2日前将案例的电子文档(要备注作者单位、姓名、电话及邮箱)发送到福清市教育督导室邮箱:fqdds@163.com。我室将开展初选查重,选出15个案例上报福州市教育督导室参加评选,并通报案例上报情况。
三、为了便于工作沟通,请各位责任督学在今起七日内扫一扫加入福清市责任督学群。
群二维码:
联系人:张?F? 电话:85232546
附件: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
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17年4月18日